今天晚上,我们连和旁边的连又在一起开Party,这次吧,我想我得上去唱个歌,露露脸。我让几个好兄弟喊我的名字,这样上去唱歌看起来就比较理所当然,唱了一首《老男孩》大家该合唱合唱,该鼓掌鼓掌,我觉得自己唱的效果很炸裂,第一次在大家面前唱歌,怕忘词,就戴着耳机,但是我听着原唱就掌握不好自己的声音,又因为没有音响,唱的声音大了就容易中间断气,看一眼歌词,手一滑直接跳到下边歌词了。就这样吧,唱的可能不太好,但气氛却是激情澎湃,大家一定对我印象深刻,过两天再唱一次,不戴耳机了,找首单句歌词短的歌去唱,这样效果应该会比较好,也不会中间断气了。
哈哈哈,明天放假,不用六点起床了。